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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管制

FATF、MONEYVAL等

黑名单与灰名单

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每年三次通过两份公开文件,指明在打击洗钱和恐怖融资(AML/CFT)方面措施不足的司法管辖区。公开列名确有成效:自2007年以来被FATF公开指明的大多数司法管辖区,此后已完成所要求的改革并被移出名单。

须采取行动的高风险司法管辖区(“黑名单”)

该文件原称“公开声明”,列明在打击洗钱、恐怖融资和扩散融资方面存在严重战略缺陷的国家或司法管辖区。对于所列的所有高风险国家,FATF敦促成员及其他司法管辖区采取强化尽职调查措施。在最严重的情形下,建议各国实施反制措施,以保护国际金融体系免受这些司法管辖区带来的风险。这一名单俗称黑名单。

其他机构及名单

除FATF之外,其他国际机构和区域性组织也维护类似名单,用以监测和打击洗钱及恐怖融资活动。其中值得注意的有:

1. MONEYVAL(欧洲委员会)

MONEYVAL评估非FATF成员的欧洲国家的AML/CFT措施,并发布报告及公开声明,指出存在战略性缺陷的国家。

  • 高风险及不合作司法管辖区:
  • 类似于FATF黑名单。
  • 受强化监控的司法管辖区:
  • 可与FATF灰名单相比照。

2. 亚太反洗钱组织(APG)
APG 评估亚太地区的反洗钱/反恐融资(AML/CFT)体系,并发布相互评估报告。

• 公开声明及后续报告:
• 高风险司法管辖区。
• 存在战略性缺陷的司法管辖区。

3. 加勒比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CFATF)
CFATF对加勒比地区国家进行监督,并就不合规的司法管辖区发布公开通告。
• 公开声明:
• 存在AML/CFT缺陷的国家。
• 监测与后续跟进:
• 受到加强审查的国家。

4. 西非反洗钱政府间行动组织(GIABA)
GIABA评估西非各国的反洗钱/反恐融资(AML/CFT)措施,并发布类似的公开通告和报告。

5. 东部和南部非洲反洗钱组织(ESAAMLG)
ESAAMLG负责监督东部和南部非洲各国的AML/CFT合规情况,并发布评估报告和公开声明。

这些组织的官方网站载有FATF全球网络及其区域成员的完整信息。

截至2026年6月的FATF名单

黑名单:高风险司法管辖区

  •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
  • 伊朗
  • 缅甸

灰名单:加强监控

  • 安哥拉
  • 玻利维亚
  • 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2026年6月19日新增)
  • 保加利亚
  • 喀麦隆
  • 科特迪瓦
  • 刚果民主共和国
  • 海地
  • 伊拉克(2026年6月19日新增)
  • 肯尼亚
  • 科威特
  • 老挝
  • 黎巴嫩
  • 摩纳哥
  • 尼泊尔
  • 巴布亚新几内亚
  • 南苏丹
  • 叙利亚
  • 委内瑞拉
  • 越南
  • 维尔京群岛(英属)
  • 也门

MONEYVAL

MONEYVAL并不维护自己的黑名单或灰名单。它是欧洲委员会针对FATF成员之外的成员国设立的评估机构,通过互评估报告和后续评估开展工作。

其调查结果直接纳入FATF的程序。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于2026年6月被列入FATF灰名单,依据是MONEYVAL于2024年12月公布的相互评估报告,该报告指出其制度存在战略性缺陷。保加利亚于2023年10月商定的行动计划,是与FATF和MONEYVAL共同制定的。

关于名单列入情况,请参阅FATF声明;关于对某一欧洲司法管辖区的基础评估,请参阅MONEYVAL评估报告。

巴塞尔反洗钱指数及其他名单

巴塞尔反洗钱指数

巴塞尔治理研究所(巴塞尔反洗钱指数)

巴塞尔反洗钱指数是一项年度国家排名,依据各国在洗钱和恐怖融资方面的风险水平编制。该指数评估各国的AML/CFT框架、腐败程度、政治透明度以及其他导致金融犯罪风险的因素。

欧盟高风险第三国

欧盟委员会依据第(EU) 2016/1675号授权条例,另行维护存在AML/CFT(反洗钱/反恐融资)战略性缺陷的第三国名单。列入该名单将触发欧盟义务实体强制开展强化尽职调查。该名单大体与FATF声明一致,但并不完全相同,其差异具有重要意义。

该附件最近一次修订依据的是授权条例(EU)2026/46和(EU)2026/83,二者已于2026年1月9日刊登于《欧盟官方公报》,并自2026年1月29日起生效。

变化内容:

新增的第四项将俄罗斯联邦列入高风险第三国类别,该类别中的国家未被FATF认定为须采取行动或加强监测,但其FATF成员资格已被暂停。这是目前欧盟名单与FATF名单出现分歧的最明确例证。

玻利维亚和英属维尔京群岛已被列入。

布基纳法索、马里、莫桑比克、尼日利亚、南非和坦桑尼亚已被移除。

名单中的司法管辖区数量由41个减少至35个。

一项实务区分,已由BaFin于2026年3月30日发布的第03/2026(GW)号通函对德国义务实体予以确认:列入欧盟授权条例的国家,依德国反洗钱法触发强制性强化尽职调查。仅出现在FATF灰名单上的国家,须在风险评估中予以体现,但其本身并不触发额外的法律义务。将二者混为一谈的机构会过度适用强化尽职调查(EDD),并且无法充分记录其理由。

埃格蒙特金融情报机构集团

艾格蒙特集团是由各国金融情报机构(FIU)组成的全球网络,致力于合作打击洗钱和恐怖融资。艾格蒙特集团虽不设正式黑名单,但鼓励成员国遵守国际标准,并与FATF合作追踪未能合规的司法管辖区。

由于埃格蒙特集团(Egmont Group)倡导透明度,其金融情报机构(FIU)不参与或不配合的司法管辖区往往是需要关注的国家。

  • 部分国家(如朝鲜)并非成员,或因合作不足而受到审查。

欧盟高风险第三国名单

欧盟自行维护一份反洗钱/反恐融资框架存在战略性缺陷的高风险第三国名单。该名单与FATF名单大体一致,但可能包括欧盟根据自身标准评估为不达标的其他国家,例如自2026年1月起的俄罗斯联邦。现行名单构成及最新变动见上文巴塞尔反洗钱指数部分。

美国财政部:OFAC 制裁名单

美国海外资产控制办公室(OFAC)本身并非反洗钱机构,但其维护着受制裁国家、实体和个人的名单,制裁通常源于对恐怖主义融资、洗钱及其他非法金融活动的关切。

特别指定国民及被冻结人员(SDN)名单涵盖各类实体和个人,并与基于国别的制裁计划并行。

  • 例如伊朗、朝鲜和委内瑞拉。

联合国制裁名单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针对违反洗钱、恐怖主义融资及其他金融犯罪相关规定的国家、实体和个人,设有多种制裁机制。这些制裁以联合国安理会决议为依据。

安理会在认定存在对国际和平与安全的威胁时实施制裁。

  • 例如朝鲜、伊朗、索马里和南苏丹。

亚太反洗钱组织(APG)

APG是一个FATF式区域性组织(FSRB),负责评估其成员国对国际AML/CFT标准的遵守情况。该组织不发布正式黑名单,但其相互评估可识别存在缺陷的国家。

其覆盖亚太地区;存在重大缺陷的国家往往也会出现在FATF名单中。

  • 过去曾被评估的国家包括巴基斯坦和柬埔寨。

加勒比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CFATF)

CFATF是另一个FATF式区域性组织,负责评估其加勒比地区成员的反洗钱/反恐融资合规情况。该组织与FATF密切合作,但其自身的评估中可能涵盖存在缺陷的国家。

其工作重点为加勒比地区,但其关于不合规国家的调查结果在全球范围内予以通报。

  • 其评估过的国家包括海地以及特立尼达和多巴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