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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管制

FATCA、OECD CRS 及 CARF

FATCA、CRS与CARF详解:谁需申报哪些信息

通俗易懂地介绍FATCA、经合组织共同申报准则(CRS)以及新的加密资产申报框架(CARF):谁需要申报、共享哪些信息、何时申报。

截至2026年FATCA及OECD CRS非报告国家

银行基础设施优良或良好、且不向FATCA或OECD CRS报送信息的国家

  1. 科摩罗
  2. 博茨瓦纳
  3. 危地马拉
  4. 北马其顿

既不参与FATCA也不参与OECD CRS的其他非参与方:

  1. 贝宁 
  2. 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
  3. 布基纳法索
  4. 乍得
  5. 刚果共和国
  6. 科特迪瓦
  7. 刚果民主共和国
  8. 吉布提
  9. 埃及
  10. 萨尔瓦多
  11. 斯威士兰
  12. 加蓬
  13. 几内亚
  14. 莱索托
  15. 利比里亚
  16. 马达加斯加
  17. 马里
  18. 毛里塔尼亚
  19. 纳米比亚
  20. 尼泊尔
  21. 尼日尔
  22. 帕劳
  23. 塞拉利昂
  24. 斯里兰卡
  25. 坦桑尼亚
  26. 多哥
  27. 津巴布韦

值得注意的缺失:

美国不参与OECD的CRS,而是依赖FATCA。

经合组织还将以下42个司法管辖区列为尚未被要求作出承诺、且尚无首次CRS交换日期的发展中国家: 

  1. 阿尔及利亚, 
  2. 安哥拉, 
  3. 白俄罗斯, 
  4. 贝宁, 
  5. 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 
  6. 博茨瓦纳, 
  7. 布基纳法索, 
  8. 柬埔寨, 
  9. 乍得, 
  10. 刚果, 
  11. 科特迪瓦, 
  12. 刚果民主共和国, 
  13. 吉布提, 
  14. 多米尼加共和国, 
  15. 埃及, 
  16. 萨尔瓦多, 
  17. 斯威士兰, 
  18. 加蓬, 
  19. 危地马拉, 
  20. 几内亚, 
  21. 圭亚那, 
  22. 海地, 
  23. 洪都拉斯, 
  24. 莱索托, 
  25. 利比里亚, 
  26. 马达加斯加, 
  27. 马里, 
  28. 毛里塔尼亚, 
  29. 纳米比亚, 
  30. 尼泊尔, 
  31. 尼日尔, 
  32. 北马其顿, 
  33. 帕劳, 
  34. 菲律宾, 
  35. 塞尔维亚, 
  36. 塞拉利昂, 
  37. 斯里兰卡, 
  38. 坦桑尼亚, 
  39. 多哥, 
  40. 乌兹别克斯坦, 
  41. 越南, 
  42. 津巴布韦。 

所采用的定义 

“非申报”=经合组织未设定CRS首次信息交换日期且美国财政部未列入FATCA政府间协议。即使没有政府间协议,FATCA本身仍可直接适用于外国金融机构。财政部列明113个FATCA政府间协议司法管辖区;经合组织最新承诺表的日期为2026年5月22日。  

OECD CRS 

经合组织共同申报准则(CRS)下的申报期限由各国自行设定——例如在德国,金融机构须于 7 月 31 日前向联邦中央税务局申报——税务机关则须于 9 月 30 日前交换上一日历年度的数据。

OECD CRS的意义

在欧盟,CRS通过《行政合作指令》(DAC2)实施。金融机构须报告账户持有人的身份和税务居民身份、账户余额以及总收入和出售所得,但不报告单笔交易。超过100个司法管辖区根据CRS交换数据(经合组织承诺表,2026年5月22日)。美国仍是重要的缺席者,转而实施FATCA。 


主要金融中心和避税天堂均涉及其中,凸显了持有境外账户而无需就持有境外账户承担强制申报义务的法律层面。

公司账户

CRS区分不同类型的公司账户。对于积极非金融实体,若其为应申报司法管辖区的税务居民,银行报送该实体本身,但不穿透至其控制人;对于消极实体,则同时报送其控制人。分类错误可能导致所交换的信息有误。

美国与FATCA

美国未采用经合组织(OECD)的CRS,而是实施FATCA。美国银行开立账户须提供美国税务识别号,美国实体持有的账户不在CRS涵盖范围之内。

未来影响

针对超大额财富征收最低税的提议,例如经济学家加布里埃尔·祖克曼(Gabriel Zucman)2024年为巴西二十国集团轮值主席国撰写的报告,依赖于CRS所提供的信息。欧盟尚未通过任何财富税。

规划 

申报制度日趋收紧,而非放宽。五年前尚属适当的架构,如今往往已不再适用,监管趋势是要求证明财富的来源,而不仅仅是证明财富的存在。恰当的应对之道是依法进行事前规划并留存书面记录。这意味着须明确每项资产的税务居民地,在他人提出要求之前备妥资金来源证据,并依照未来将适用的规则(而非过往规则)审视持有架构。这绝不意味着隐匿。本网站的任何内容均不应被理解为逃税或向主管机关隐瞒信息的建议。IFB不协助从事上述任何一种行为,凡提出此类要求的客户,本行将予以拒绝。

应及早行动。在时间压力下作出的决定,往往代价最为高昂。

经合组织(OECD)《加密资产报告框架》(CARF): 

美国 

  • 美国已承诺在2028年前参与CARF信息交换;在国内,经纪商通过美国国税局1099-DA表格申报数字资产交易。

具有全球重要性但未作出CARF承诺的司法管辖区 

据全球论坛称,以下七个被认定为相关的司法管辖区尚未承诺在2027/28年之前实施CARF: 

  •  阿根廷
  •  澳大利亚
  •  萨尔瓦多
  •  印度
  •  巴拿马
  •  菲律宾
  •  越南

未列入CARF承诺的其他司法管辖区包括规模较小的金融中心;在依赖任何司法管辖区的状态之前,请核对最新的全球论坛(Global Forum)列表。

概要与背景 

  • 包括美国在内的67个司法管辖区已承诺于2027年或2028年进行首次CARF信息交换。
  • 包括澳大利亚和印度在内的七个相关司法管辖区尚未作出承诺。
  • 少数规模较小或监管较宽松的司法管辖区,常被视为隐私避风港,目前仍处于CARF适用范围之外,但正面临来自OECD和EU日益增大的趋同压力。

未来展望 

  • 大多数主要经济体,尤其是经合组织(OECD)和欧盟成员,将在2026至2027年间实施CARF,其中欧盟已将其内化为DAC8,并自2026年1月1日起生效。
  • 其余未参与的司法管辖区很可能面临监管压力、被列入黑名单的风险,或需要采纳CARF,以维持对全球银行和金融体系的接入。

共同申报准则(CRS)、自动信息交换(AEOI)及加密资产申报框架(CARF): 

全球金融透明度的工具 

 
在短短十余年间,全面透明度制度的出现从根本上重塑了国际金融秩序。这些制度旨在消除曾经笼罩跨境金融的不透明文化,瓦解逃税的各种机制,并对机构和个人施加前所未有的问责范式。这一变革的核心是三项举足轻重的制度工具:共同申报准则(CRS)、自动信息交换(AEOI)以及新近设立的加密资产申报框架(CARF)。

CRS由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于2014年推出,是系统性收集和交换涉税金融信息的基础性范本。该准则要求银行和托管机构识别客户的税收居民身份,并申报账户余额、投资收益及金融交易所得,使离岸财富的隐匿日益困难。目前已有一百多个司法管辖区参与其中,形成了近乎全球覆盖的透明度网络。然而,其负担亦十分沉重:规模较小的机构难以承受合规成本,执法力度参差不齐,而敏感金融数据的集中化不可避免地引发数据滥用与网络安全隐患的担忧。

AEOI可被视为使CRS得以运行的操作架构。它将各司法管辖区之间每年自动交换海量金融数据的做法制度化,取代了以往基于双边信息请求的模式。其优势十分显著:威慑力增强,执法实现全球化,税务机关每年均可定期了解其居民的离岸资产状况。然而,AEOI同样存在局限:部分司法管辖区出于政治考量不愿参与,妨碍了普遍实施;数据质量的差异削弱了成效;机构所承担的合规负担亦极为沉重。

然而,最为引人注目的监管演进发生在数字金融领域。OECD于2022年颁布的加密资产申报框架(CARF),将金融透明度的架构延伸至加密货币、稳定币、代币化资产及去中心化金融领域。该框架通过对交易所、经纪商和钱包服务提供商设定申报义务,力求防止数字资产沦为税务机关无法触及的匿名避风港。原则上,CARF确保透明度变革不会因技术创新而被架空。

然而,这一领域的挑战更为严峻。加密资产估值的波动性、代币结构的多样性以及技术发展的迅猛速度,使统一申报在技术上殊为困难。积极实施CARF的司法管辖区,其境内机构可能处于不利地位,而其他司法管辖区则可能推迟实施。此外,将假名交易纳入国家监控体制,亦引发了关于隐私、比例原则和公民自由的紧迫问题。

这些制度的共同之处,不仅在于旨在使金融资产透明化的目标,还在于其朝着更深层审查方向发展的必然趋势。无论是CRS还是CARF,仅仅披露资产终将不足以满足要求。政策的演进方向十分明确:今后,个人和实体不仅需要证明其拥有何种资产,还需证明这些资产的来源。仅仅说明存在某一余额或投资组合将不再足够;资金的来源、产生资金的经济活动以及收益的合法性,都将成为须予记录在案的事项。这预示着一场深刻的转变:未来的申报制度将把反洗钱、税务透明和金融合规融为一体,形成对财富来源溯源的统一而全面的要求。

这一趋势的优势不言而喻:彻底清除非法资本的最后庇护所,增加国家财政收入,恢复国际税收体系的公平性。然而,其弊端同样明显:合规成本将急剧攀升,对合法隐私的过度侵扰风险将加剧,同时亦不能忽视其可能抑制创新或使投资者对审查严格的司法管辖区望而却步的可能性。

对金融机构而言,其影响具有决定性意义。合规基础设施不仅须予扩充,更须重新构想,将税务申报、反洗钱和资金来源核实整合为统一的治理体系。董事会须将透明度视为核心战略职能,而非附带的监管义务。与此同时,客户将越来越多地被迫适应这样一个世界:其财富不仅要被披露,还要被审查,其来源与增长须持续接受证明。

CRS、AEOI和CARF共同开启了一个彻底可见的时代。不透明的时代正在让位于这样一种制度:金融参与者必须证明其财富的存在及其合法性。核心挑战在于,确保这种透明度服务于公正、诚信与稳定的目标,同时不泯灭隐私、创新和经济自由这些根本价值。这一平衡,正是对新金融秩序的真正考验。